返回认监委首页>>
===政策与法律事务部子站首页===
当前位置: >
政策与法律事务部
>
法制监督
>
行政处罚
国家认监委对奥瑞(沈阳)认证有限公司做出停业整顿6个月的行政处罚(国认罚[2009]第004号)2009年2月19日
时间: 2009-02-20 作者: 国家认监委 本文现已有点击: 次
近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奥瑞(沈阳)认证有限公司涉嫌超出批准范围擅自开展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一案做出处罚决定,决定给予奥瑞(沈阳)认证有限公司自2009年2月19日起停业整顿6个月的行政处罚,在停业整顿期间,不得从事任何认证活动(包括认证初审、复评、监督审核)。
特别提示:未经允许不能转载
办公室
|
机关党委
|
政策与法律部
|
认可部
|
认证部
|
注册部
|
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
|
国际合作部
|
财务部
|
科技与标准部
版权所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网站管理: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 邮编:100020
技术支持:
北京中认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网站服务:400-668-4166
(浏览本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