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认监委首页>>
===政策与法律事务部子站首页===
当前位置: >
政策与法律事务部
>
法制监督
>
行政处罚
国家认监委对印度泛太平洋认证有限公司长沙代表处作出撤销备案的行政处罚(国认罚【2012】第1号)2012年1月17日
时间: 2012-01-17 作者: 国家认监委 本文现已有点击: 次
2012年1月17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印度泛太平洋认证有限公司长沙代表处涉嫌开展认证活动一案作出处罚决定,决定给予印度泛太平洋认证有限公司长沙代表处撤销备案的行政处罚。
特别提示:未经允许不能转载
办公室
|
机关党委
|
政策与法律部
|
认可部
|
认证部
|
注册部
|
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
|
国际合作部
|
财务部
|
科技与标准部
版权所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网站管理: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 邮编:100020
技术支持:
北京中认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网站服务:400-668-4166
(浏览本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