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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對證書到期的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員進行考核驗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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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10-03-16 作者:國家認監委 來源:國家認監委 本文現已有點擊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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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國家計量認證各行業評審組,認證認可技術研究所: 根據《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和《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員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國家認監委自2006年底開始統一監督和管理我國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員隊伍建設,經過3年的努力,基本建立了與實驗室資質認定制度配套的國家級、省級兩級資質認定評審員隊伍,為我國實驗室資質認定(計量認證)制度的有效實施發揮重要的作用 。 鑒於目前部分2007年獲證的資質認定評審員證書即將到期,為了加強對資質認定評審員的監督和管理,保障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工作的有效性和規範性,經研究,決定對2010年資格即將到期的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員進行培訓,經考核驗證合格的,予以資格延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級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員資格考核驗證方式 認監委將於3月下旬至4月底分別在北京、成都、長沙、廣州、上海、沈陽組織7期國家級資質認定評審員培訓班(具體時間和報名方式參見附件1),由國家認監委認證認可技術研究所具體承辦,由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局協辦(北京班由北京列伯實驗室認可技術中心協辦)。 具體工作程序如下: (一)提出申請 提出延續資格的評審員應如實填寫《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員考核驗證申請表》(見附件2),連同到期的國家級資質認定評審員證一並發送至認證認可技術研究所(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外大街甲10號中認大廈14層,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認證認可技術研究所,郵編:100020,聯係人:龔曉海、郭天慧,聯係電話010-65993914/65993916,傳真65993920,郵箱:gongxh@ccai.cc、guoth@ccai.cc)。 (二)審查資料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認證認可技術研究所將申請材料匯總後報送國家認監委實驗室與檢測監管部,由實驗室部評審管理處負責對申請者申請材料審核。申請材料經審核合格的,由認證認可研究所通知評審員參加相關研討班。 (三)研討培訓 評審員需參加相關的研討培訓班,時間為2天(含半天考試), 費用自理 。 (四)驗證 對經驗證考核合格的評審員,國家認監委將在其原證書“驗證記錄”頁加蓋國家認監委實驗室部公章,批準延續其評審員資格3年。並委托國家認監委認證認可技術研究所負責將延續資格的評審員證書發送至相關評審員。 二、省級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員 對於取得省級資質認定評審員資格、到期需延續資格的,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參照認監委對國家級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員的考核驗證有關精神辦理,並將相關工作總結報送認監委實驗室部。 三、其他 (一)從事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評審的評審員將按照有關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的規定,需專門培訓、重新注冊;有關新要求出臺之前,暫時一並辦理驗證延期,新要求出臺後,按新要求執行。 (二)同時擁有實驗室認可評審員資格的,請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負責轉發本通知,通知有關評審員驗證。 (三)請各國家計量認證行業評審組及時將本通知信息轉告有關評審員。 附件:1.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員考核驗證研討班計劃 2.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員考核驗證申請表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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