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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認證機構、認證培訓機構延續批準證書有效期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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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10-08-26 作者:國家認監委 來源:國家認監委 本文現已有點擊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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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認證機構、認證培訓機構: 今年12月多家認證機構和認證培訓機構批準證書有效期行將屆滿,為穩妥有序地做好批準書延期的審批服務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延續批準證書有效期的審批原則及要求 延續批準證書有效期的審批工作將對機構的基本情況及原有獲批準開展認證或認證培訓的業務範圍是否持續滿足審批條件進行審查。延續批準證書有效期的申請中不應包含增加業務領域的內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認證培訓機構管理辦法》和機構從業條件的其他相關規定,國家認監委將對下列內容進行重點審查: (一)認證機構 1.投資各方的背景及投資額。出資人應無不良記錄,出資人的經營業務不應影響認證機構從業的公正性要求; 2.注冊資金不少於人民幣300萬元; 3.從事認證的每個領域有10名以上專職審核員或檢查員。專職審核員或檢查員應符合《關於進一步明確認證機構專職認證人員符合法定條件要求的通知》(國認可[2009]51號)確定的專職認證人員條件。各認證領域專職審核員或檢查員的具體要求見附件1。 4. 外商投資機構應當有由相應境外認證機構的最高管理者簽發的、處於有效期限內的中國大陸地區唯一性書面授權文件; (二)認證機構分公司或分中心 每個認證領域具有5名以上專職審核員或檢查員,其中具有高級注冊資格的不少於2人。 (三)認證機構的子公司 認證機構子公司的審批條件與認證機構相同。 (四)認證培訓機構 1. 投資各方的背景及投資額,要求出資人無不良記錄; 2. 注冊資金不得少於人民幣20萬元; 3. 具有4名以上具備注冊培訓教師資格的專職教師,每項課程的專職教師不得少於2名; 4. 外商投資認證培訓機構還應當有由外方最高管理者簽發的、處於有效期限內的中國大陸地區唯一性書面授權文件; 二、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 1.認證機構需要提交《延續認證機構批準書有效期申請書》及要求的必要材料;認證培訓機構需要提交《延續認證培訓機構批準書有效期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上述兩種申請書請到國家認監委網站—表格下載欄目下載。 2.《申請書》及要求隨附的全部材料應提交書面和電子版申請材料各一份。電子版申請材料中,申請書及其附件表格材料應為電子表格格式文檔,其餘都應制作為PDF格式的文檔,其中證件證書類材料(如營業執照、身份證、認證證書樣本等)應為保持原件色彩的彩色PDF文檔。請把電子版申請材料刻制成光盤,隨同書面材料一並報送。 3. 認證機構及其每個分支機構的材料應分別裝訂。分支機構需提交的材料內容詳見附件2。 4.提交申請的機構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在審核中發現有虛假材料的,認監委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做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 三、提交申請材料時間要求 由於2010年12月10日有效期屆滿的機構數量較多,為確保此項工作按時、順利進行,請於2010年9月30日之前提交全部申請材料。 2010年12月10日之後有效期屆滿的機構,請於批準證書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提交申請材料。 四、提交申請材料方式 北京地區認證及認證培訓機構直接請到國家質檢總局政務大廳認證/認證培訓機構行政審批窗口提交申請材料,以便對材料進行現場核對。其他地區機構可郵寄提交申請材料,也可到政務大廳提交申請。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馬甸東路9號(郵編100088), 質檢總局政務大廳 11號窗口 收 聯係電話:82262154 五、審批結果 國家認監委將對機構全部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結果機構現狀全部符合審批條件要求的,將在原批準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換發保持原有認證業務範圍的批準證書;若某個認證領域不能持續滿足審批條件,換發批準書時將注銷該認證領域。若機構現狀全部不符合審批條件,認監委將不批準其申請並在有效期屆滿時注銷原有認證機構批準書。 認證機構的分支機構的批準證書隨認證機構批準證書一起換發,業務範圍將在相應認證機構的業務範圍內根據符合規定條件的情況具體寫明。 附件: 1. 各認證領域專職審核員或檢查員員的具體要求.doc 2. 認證機構的分支機構的申請材料內容.doc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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