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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罗普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国家认监委 发布时间:2026-09-18
2026年4月1日,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市场监管局对罗普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南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通则和河南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版)》第十条第二项和裁量基准6.1.3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