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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安徽中科赋能认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国家认监委       发布时间:2026-09-18

2026年2月4日,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市场监管局对安徽中科赋能认证有限公司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罚款30000元,罚没款合计3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