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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产品安全体系认证(IECEE)

IECEE简介 | IECEECB体系 | IECEECBFCS体系

 

IECEE简介

  一、 名称  

  中文:电工产品安全认证体系  

  英文:Worldwide System for Conformity Testing and Certifica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  

  二、规模  

  目前有44个国家参加了该组织,他们是: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白俄罗斯、比利时、巴西、加拿大、中国、捷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印度、印度尼西亚、爱尔兰、以色列、日本、意大利、肯尼亚、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塞黑、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泰国、土耳其、乌克兰、英国、美国。  

  三、IECEE组织结构  

  CB体系由认证管理委员会(CMC)进行管理,CMCIEC的合格评定委员会(CAB)汇报。CAB负责批准CMC关于更改CB体系规则、官员的任命、财务及IECEE的政策等方面的建议。CMC的作用是根据CB体系的规则运作、发展和宣传CB体系,决定是否接受、拒绝或暂停成员身份,并就新产品类别或新标准是否纳入CB体系作出决定。  

  CMC的成员是各成员国(NMB)的代表,包括NCB代表、CMC高层管理人员(主席、副主席、秘书和司库)、测试实验室委员会(CTL)主席和秘书、IEC顾问委员会如ACOS的代表、安全顾问委员会的代表和IEC秘书长。  

  测试实验室委员会(CTL)是IECEE的一个技术委员会,是技术专家最大的一个论坛。代表39个国家的127CBTL。该委员会负责测试程序、技术规章的解释、测试条件、测试设备,必要时还有比对测试。它的主要目标增强技术层面上的信心和一致性,以促进CB体系各成员国之间测试结果的互认。  

  四、主席  

  IECEE主席:Mr. Gösta Fredriksson(瑞典)  

  五、我在该组织中任职情况  

  国家认监委副主任谢军为IECEE副主席  

  六、中国参与IECEE的情况  

  1984年,中国授权认证机构(CCEE)加入了IEC电工产品安全认证组织(IECEE),19906CCEE9个实验室成为IECEE-CB体系的NCBCBTL2002年,整合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及12个关联实验室成为IECEE-CB体系的国家认证机构(NCB)和CB实验室。目前为止,总计有17个实验室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签约成为IECEE-CB检测实验室,中国(CQC)颁发CB证书总计8700张。2006年共颁发1732张。  

  六、网址  

  http://www.iecee.org/

 

 

IECEECB体系

 

  所有国家只要是IEC的成员均可加入IECEE。每个IECEE成员国的国家委员会其自己或指定其国内一家或多家国家认证机构(NCB NCBs)负责认可和签发CB测试报告和CB证书,成员国的国家标准必须是与CB体系所涉及的相应的IEC标准达到了合理的一致。任何标准差异都必须公开声明并通报CB体系各参加国。每一个NCB必须根据其打算在CB体系中使用的具体IEC标准单独提出申请。签发和接受NCB出具的测试报告只限于该NCB被正式认可的IEC标准。NCB及其认可范围定期在CB公告中更新,这些信息可从CB秘书处和IECEE网站上获取。  

  CB体系所涉及的产品范围即是IECEE所接受的IEC标准。 如果CB体系要接受一个新的IEC标准,则至少得有三个成员声明他们赞成并愿意就此标准参加CB体系。目前CB体系所采用的IEC标准目录可在CB公告中查到。  

  CB体系目前不涵盖EMC,但IEC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但目前CB体系正就是否将EMC纳入安全测试的范围在各成员间进行调查。  

  IECEE-CB体系涉及的电工产品范围包括14大类,即:电缆电线(CABL)、电容器(CAP)、电器开关及家用电器的自动控制设备(CONT)、家用及类似用途设备(HOUS)、照明设备(LITE)、测量仪表(MEAS)、电子医疗设备(MED)、信息技术及办公设备(OFF)、低压大功率开关设备(POW)、安装保护设备(PROT)、安全变压器及类似设备(SAFE)、便携式电动工具(TOOL)和电子娱乐设备(TRON)。

 

IECEECBFCS体系

 

  机构甲签发测试报告”IECEE-CB-FCS
  CB-FCS
CB体系的延伸,是任何一个成员NCB可以采用的另外一种选择。该计划于19991月正式启动,截止到200011日,共有13NCB参加了该体系。

  CB
体系和CB-FCS的区别如下:

过程元素

CB-计划

CB-FCS

测试结果的记录

机构甲签发测试报告

机构甲签发合格评定报告、国家区别、以及对生产厂家的初次工厂审查报告。

要求样品

机构乙可要求另外送样做额外的核对或测试

机构乙除下列情况外不要求另外送样:国家区别未涵盖;缺少测试;其他

是否要求附加测试

机构乙可做附加测试

机构乙再做附加测试除非测试报告有误或国家区别未涵盖

是否承认元件

机构乙在下列情况下接受元件:已根据IEC标准进行过认证;已根据机构乙的要求进行过认证;作为整件测试过

如果机构甲被认可为IECEE关于该元件的签发机构,则机构乙承认通过机构甲测试的元件。

是否需要

不要求

要求

认证机构之间的双边协议

    

     

是否需要对工厂的审核/检验

根据NCB程序,CB体系不管理该部分

根据等同于ISO9002CB-FCS102审核工厂的质量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