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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欧会议(ASEM)

亚欧会议

  一、 名称

  中文:亚欧会议

  英文:Asia Europe Meeting

  二、成立过程

  召开亚欧会议(Asia Europe Meeting,英文缩写ASEM)的倡议由新加坡总理吴作栋于1994年10月提出的,并得到了有关亚洲国家和欧盟各国的积极响应。

  1996年3月1日至2日,首届亚欧首脑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来自亚、欧两大洲的25国和欧盟委员会的领导人参加会议。

  三、 历届亚欧会议举办地

  会议确定每两年召开一次首脑会议 。第二届亚欧首脑会议于1998年4月3—4日在英国伦敦举行。第三届亚欧首脑会议于2000年在韩国汉城举行。2002年9月23日至24日,第四届亚欧首脑会议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第五届亚欧首脑会议2004年在越南河内举行

  四、亚欧会议规模

  亚欧会议的初始成员,亚洲: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文莱、新加坡、越南、中国、日本和韩国。欧洲为欧盟15个成员国,即意大利、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爱尔兰、英国、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以及欧盟委员会。

  在2004年第五届亚欧首脑会议上,正式接纳亚洲的老挝、柬埔寨、缅甸和2004年5月加入欧盟的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塞浦路斯等13个成员国作为新成员。至此,亚欧会议成员已由26方扩大到39方。

  五、亚欧会议的目标

  根据首次亚欧会议通过的《主席声明》,亚欧会议的目标是在亚欧两大洲之间建立旨在促进增长的新型、全面的伙伴关系,加强相互间的对话、了解与合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

  六、亚欧会议遵循的原则

  亚欧会议进程应遵循以下原则:各成员国之间对话的基础应是相互尊重、平等、促进基本权利、遵守国际法规定的义务、不干涉他国的内部事务;进程应是开放和循序渐进的,后续行动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扩大新成员应由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协商一致决定;通过对话增进相互了解和理解以确定优先领域并共同合作。

  七、亚欧会议合作领域

  首届亚欧会议确定的合作领域十分广泛,可分为三类:1、政治对话,内容包括亚欧双方共同感兴趣的问题。2、经济合作,主要内容包括加强亚欧在科技、农业、能源、交通、人力资源开发、消除贫困和保护环境等方面的合作;促进亚欧两大洲相互间的贸易与投资,并就加强全球贸易体系问题进行磋商与合作。3、学术、文化、人际交流与合作。

  八、国家认监委参加亚欧会议的有关活动 

  国家质检总局牵头参加了亚欧会议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TFAP)框架下的标准与合格评定(SCA)、检疫与SPS程序小组。国家认监委也积极参与质检总局组织的与亚欧会议有关活动,多次派员出席各小组的工作会议。2002年,认监委协助质检总局在北京承办并参加了第七届亚欧会议(ASEM/TFAP),并派员就国家认监委的机构设置、职能分工等情况向与会代表进行了介绍。2004年派员参加了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召开的第10次标准与合格评定会议,2005年和2006年分别派员参加了在日本和奥地利举行的第11、12届亚欧会议标准与合格评定大会。

  九、网址

  http://asem.inter.net.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