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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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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参加2023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计划“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试”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家认监委       发布时间:2023-04-25

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3〕2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泰尔实验室承担“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试”(项目编号:CNCA-23-13)能力验证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样品名称、检测项目/参数及依据标准

样品名称:移动应用程序

检测项目/参数:用户权益保护测评

依据标准:

GB/T 41391-2022《信息安全技术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个人信息基本要求》

二、参加机构

按《通知》规定,具备相关项目(参数)检测能力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参加能力验证项目。能力验证费用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和其他已具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试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自愿参加本次能力验证。

三、报名方式

请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附件1)填写完全发送邮件至wanghai@caict.ac.cn进行报名。

四、能力验证费用

根据《通知》要求,具备相关项目(参数)检测能力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验证费用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

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需支付能力验证成本费用5000元整。请需要支付费用的机构,应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能力验证费用汇至如下账号:

单位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账    号:20000002934500007349277

开 户 行:北京银行月坛支行

备注:汇款时请备注注明计划编号:“CNCA-23-13”。

五、其他要求

1、本次能力验证不设补测环节。

2、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评价结果将统一反馈给市场监管总局。

3、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的参加者,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4、对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能力验证及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海

电话:010-62300470

邮箱: wanghai@caict.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号

邮编:100191

网址:www.caict.ac.cn;www.chinattl.com

附件 能力验证报名表 .docx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中国泰尔实验室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