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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发布时间:2010-07-06
为进一步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确保认证实施的有效性,国家认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17号令)的相关要求,对装饰装修类产品(包含溶剂型木器涂料、瓷质砖和混凝土防冻剂)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告发布。修订后的实施规则为《装饰装修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CNCA-12C-049:2010)、《装饰装修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瓷质砖产品》(CNCA-12C-050:2010)和《装饰装修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混凝土防冻剂产品》(CNCA-12C-051:2010),实施规则具体内容见附件。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申请认证的产品须按照新版实施规则的要求实施认证;按旧版实施规则认证的获证产品,应于2011年8月1日前按新版实施规则的要求完成证书转换工作,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附件:1. 新版装饰装修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溶剂型木器涂料).doc
2. 新版装饰装修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瓷质砖).doc
3.
新版装饰装修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混凝土防冻剂).doc 二○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