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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第二批乳品中“三聚氰胺”检测能力验证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家认监委       发布时间:2008-10-21

   国认实函[2008]1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各有关国家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 

  为保证“三聚氰胺”检测结果的一致性,进一步确认有关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国家认监委已于10月8日发出《关于开展乳品中“三聚氰胺”检测能力验证的紧急通知》(国认实函(2008)177号),要求已经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名录》中的机构必须参加本次能力验证,其他社会实验室自愿参加。由于时间紧,很多实验室没能参加第一批乳品中“三聚氰胺”检测能力验证。经研究,国家认监委决定继续委托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组织开展第二批乳品中“三聚氰胺”检测能力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地方两局和有关行业评审组及时通知有关实验室直接向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11月3日。

  联系人: 李淑娟  彭涛

  电话:010-85747796  85778949  传真:010-85752995 

  电子信箱:shujuanli@163.com        网址:www.caiq.gov.cn   

  二、凡要求申请“三聚氰胺”检测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扩项,但未参加第一批“三聚氰胺”检测能力验证的检测机构,应报名参加第二批“三聚氰胺”检测能力验证。

  三、报名和参加能力验证过程中遇到疑问,可向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咨询。

  联系人:周刚  郭栋

  电话:010-82262770  82262733   传真:010-82260761

  附件: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第二批)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