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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关于电子电器产品及其部件合格评定的合作协定》生效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家认监委       发布时间:2008-10-05

  

  国认合函[2008]176号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国家认监委信息中心,北京中强认产品标志技术服务中心,各有关认证检测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西兰政府关于电子电器产品及其部件合格评定的合作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附件十四,以下简称“协定”)已于2008年4月7日签署,并于2008年10月1日生效。

  该协定以便利双方电子电器产品及其部件贸易为宗旨,在已有的方式之外又提供了一种证明产品符合中国新西兰对电子电器产品及其部件的强制性要求的方式。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