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与标准培训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家认监委 发布时间:2008-10-08
认办注函[2008]200号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我委工作计划,为进一步推动GAP认证和标准化的贯彻实施,帮助地方质检部门了解、掌握良好农业规范(GAP)国家标准和认证相关内容,国家认监委定于10月中旬在浙江杭州举办GAP认证与标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局根据工作需要,选派负责GAP认证和标准化贯彻工作的同志参加培训,并积极组织好对本地区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GAP国家标准和认证的宣贯、技术指导工作。
二、请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做好培训班会务保障工作,切实保证培训班的顺利进行。
三、请各局在10月13日前,将会议回执传真至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便统一安排食宿。
培训时间:10月15日—17日(14日报到)
会务联系人: 贺惠春 吴剑霜
联系方式:0571-87086526 13819182191
0571-89955517 13989808634
传 真:0571-88381621
培训地点:浙江新世纪大酒店(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18号)
酒店总机:0571-88391111
附件:
二○○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