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信息 > 通知 > 2008

关于举办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与标准培训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家认监委       发布时间:2008-10-08

  

  认办注函[2008]200号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我委工作计划,为进一步推动GAP认证和标准化的贯彻实施,帮助地方质检部门了解、掌握良好农业规范(GAP)国家标准和认证相关内容,国家认监委定于10月中旬在浙江杭州举办GAP认证与标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局根据工作需要,选派负责GAP认证和标准化贯彻工作的同志参加培训,并积极组织好对本地区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GAP国家标准和认证的宣贯、技术指导工作。

  二、请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做好培训班会务保障工作,切实保证培训班的顺利进行。

  三、请各局在10月13日前,将会议回执传真至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便统一安排食宿。

  培训时间:10月15日—17日(14日报到)

  会务联系人: 贺惠春  吴剑霜

  联系方式:0571-87086526  13819182191

  0571-89955517  13989808634

  传    真:0571-88381621

  培训地点:浙江新世纪大酒店(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18号)

  酒店总机:0571-88391111

  附件:

  1.会议回执

  2.培训名额分配表

  3.培训班日程安排

  

  二○○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