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线局域网产品是否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批复》
信息来源:国家认监委 发布时间:2009-08-21
国认证函[2009]159号
关于无线局域网产品是否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批复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无线路由器、无线网络适配器(网卡)是否需要3C认证的请示》(闽质监执〔2009〕4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无线路由器是带有无线覆盖功能的路由器,无线网卡是在无线局域网的无线覆盖下通过无线连接网络进行上网使用的无线终端设备。以上产品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此类产品工作频段通常为2.4GHz、5.8GHz等。
二、根据质检总局、标准委、认监委2004年第44号联合公告,无线局域网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强制实施日期后延,目前依然在延期中。如强制实施日期确定,则自强制实施之日起,无线局域网产品必须获得CCC认证并加贴CCC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性活动中使用;而在强制实施之日前,“获得CCC认证并加贴CCC标志”并不是进入市场的必须条件。
三、国家认监委2007年第17号公告公布了经修订的无线局域网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编号:CNCA—11C—048:2007),发布和实施日期为2007年8月1日。认证实施规则规定了认证程序及获得认证应符合的技术要求等,认证实施规则的实施日期是指规则中规定的认证/检测要求的执行日期,与认证制度的强制实施日期是不同的概念。
四、目前市场上存在有名称为“ADSL无线路由器”的产品,该产品是无线路由器与ADSL调制解调器组合,ADSL调制解调器属于CCC目录中产品,故该“ADSL无线路由器”需要获得CCC认证并加贴CCC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