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

  一、上报范围

  凡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且被允许采用自我声明方式证明产品持续符合强制性认证适用标准及实施规则相关要求的产品,需由企业采用自我声明信息报送方式及时、准确、全面报送自我声明相关的信息,由实验室及时、准确、全面报送型式试验报告相关的信息。

  二、上报时间

  企业应根据自我声明业务情况实时、准确、全面报送自我声明信息,实验室应及时、准确、全面报送型式试验报告相关的信息。

  三、上报人员

  企业和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报送,若信息报告人员有变动,应及时对系统用户信息进行更新。。

  四、上报内容

  强制性产品生产企业自我声明的全部信息(组织信息、生产企业信息、产品类型及实验室信息、产品及检测报告信息、附件信息)。

  具体内容及要求见《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

  五、上报方式

  用户注册及登录强制性产品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http://sdoc.cnca.cn),按照系统功能,通过填写信息、上传附件等步骤来完成数据上报,当看到“上报成功”提示后,表示数据已上报成功。(附件模板、系统使用说明详见系统首页)

  六、上报依据:

  《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清单》、《适用自我声明方式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认监委2018第11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