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报范围
所有从事有机产品认证、乳制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乳制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认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饲料产品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体系认证、绿色市场认证及食品质量认证的认证机构均应及时、准确、全面报送相关认证证书及认证审核活动信息。
二、上报时间
认证机构应根据有机产品认证、HACCP体系认证等九大认证业务的信息变化情况实时报告。
三、上报人员
系统为各认证机构分配账号,上报人员需保存好账号和密码,并定期修改密码。
四、上报内容
包括企业信息、证书信息及审核/检查信息,具体内容及要求见《认证机构用户说明》(附件下载:认证机构用户说明)。
五、上报方式
用户登录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http://food.cnca.cn/)进行报送。
六、上报依据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质检总局2011第141号令)、《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55号,根据总局令第166号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