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唐军
(2020年1月14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总结认证认可检验检测2019年度工作,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肖亚庆局长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专门听取筹备情况汇报并对开好会议提出要求。下面,我代表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讲几点意见:
一、2019年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年来,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战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场监管总局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的目标导向,着力提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水平,为加强市场监管、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截至2019年底,累计批准认证机构597家,比上年增长24.6%;累计颁发有效认证证书222.7万张、获证组织68.6万家,分别比上年增长15%和10%。累计取得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4.2万家,比上年增长6.6%。累计认可各类合格评定机构11409家,比上年增长7.5%。回顾一年来工作,重点在以下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一)深化改革实现新突破。一是完善从业机构行政审批制度。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制定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改革方案,作出在自贸试验区推行认证机构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安排,取消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检查机构指定的审批制度,根据风险等级对认证机构审批事项分别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的分类管理,审批时限平均由法定的45天压缩到17天;进一步落实外资机构国民待遇,将取消外资认证机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从自贸试验区扩大到上海、北京两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度,依法界定资质认定范围,整合资质认定证书,优化资质认定流程,资质认定许可时限压缩四分之一;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统一管理,将海关总署实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许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实施的林业质检机构资质认定等项目纳入实施范围。黑龙江试点推行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全部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实现“零跑腿”“不见面”审批。二是深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以必要性和最少化为原则,进一步压缩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目录,全年共调出31种产品,目录压缩幅度达24.7%;将27种产品转为企业自我声明方式,不再实施第三方认证,减少CCC证书约30万张,认证周期压缩30%以上,单张证书减少认证成本约4000元。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部署,将6类产品由许可证转为CCC认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财政专项资金2.9亿元,减轻企业负担。此外,积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试点,会同中编办、人社部联合开展调研,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辽宁、山东等地结合实际,通过合并重组、转企改制等各种方式,积极探索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路径,提升区域检验检测整体竞争力。
(二)行业监管取得新进展。一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认证检测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虚假认证、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在认证领域,按照15%比例抽查70家自愿性认证机构,对26家CCC指定认证机构实施全覆盖检查、78家CCC指定实验室实施重点检查,发现问题2176项;重点针对25种CCC产品、9种有机产品共计2646批次产品开展认证有效性抽查,检出不合格的CCC产品272批次、有机产品30批次,撤销、暂停证书535张;对电商平台销售的CCC产品联网核查CCC证书2.7亿次,下架问题商品1743万件。在检验检测领域,按照8%比例抽查300家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发现问题932项;联合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对食品复检机构名录进行清理、更新。二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认监委撤销2家、行政告诫14家、限期整改25家认证机构,对29家CCC指定实验室作出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处理,对133家检验检测机构分别采取责令整改、停业整顿或罚款等行政措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针对辖区内认证机构,责令整改1544家次,移交执法稽查立案412起、办结283起;针对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机构1.5万家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995起,撤销或注销资质认定442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7起。通过现场检查、第三方质量评价等形式加强认可监督,督促认可机构强化认可约束,暂停各类机构认可资格487家,撤销认可资格161家。河北强化假检验、假数据、假报告专项整治,对食品、环境等重点领域严重违规检测行为顶格处理;福建、湖南加强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推进行业秩序共管共治。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建立认证人员注册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强化对人员注册工作的日常监管。全年新增注册认证人员11712人,撤销、注销、暂停注册资格共计202人,公布失信认证人员信息209条。加强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对10400名评审员进行网上能力测评,淘汰1200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海、海南加强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优化评审员选派机制,提高现场评审质量。四是着力防范和化解行业风险。试点开展认证风险监测预警工作,监测CCC认证产品抽查信息5434条,撤销、暂停认证证书873张,发布对电暖器类产品实施认证风险预警的公告,督促认证机构严把发证质量关。组织制定质量认证领域和认可与检验检测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广东、云南加强对基层监管工作指导,防范行政执法风险。五是健全监管机制。推动《认证认可条例》修订工作,加快《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制修订,发布合格评定国家标准69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165项,完善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组织编写《认证行业信用研究报告》,推动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互联网+监管”机制,组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信息化整合建设,推动信息化系统优化升级。开通“检验检测报告真伪查询系统”,社会公众可查询2016年以来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的10.57亿份检验检测报告的真伪,累计查询量达到21万次。北京探索“线上核查+线下溯源”监管、湖北探索“双随机”监管与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与分类监管相结合等新型监管方式。京津冀、长三角积极探索建立区域联合监管机制,共同开展能力验证对比活动,推动检验检测监管共治。河南、重庆充分依托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三)服务发展彰显新成效。一是促进重点产业提质升级。着力推广节能环保认证,扩大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机构范围,加快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在浙江湖州试点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并颁发首批证书。推动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规范深入实施,核查江苏、山东、四川、新疆等地化工、电力、玻璃企业758家,温室气体核查总量折合3646万吨二氧化碳,有效降低碳减排交易风险。加快推进自愿性认证制度创新发展,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在食品农产品领域推行有机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等认证;在消费品领域推行家电优品、智能家电、高清数字电视、金融科技产品等认证;在工业品领域推行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交通一卡通、无人机等认证,在服务业推行健康服务、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金融服务、数字工程等认证,引导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累计颁发高端品质产品认证证书1200多张,服务认证证书由总局成立时5千余张快速增长到2万余张。在食品、儿童玩具、电子电器、建工建材等领域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实施能力验证项目289个,考核参数521个,验证考核机构2.2万家次;组织工业机器人、建工、轻纺领域检验检测技能竞赛,联合举办第二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推进氢能源动力、高寒地区汽车试验和水利工程国家质检中心建设,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支撑能力。会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部门推进道路货运车辆“两检合一”(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三检合一”(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和尾气排放检验)改革,公布首批3267家货运车辆检测机构名单,促进物流降本增效。二是服务国计民生需求。围绕网络安全战略,配合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建立APP认证、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商用密码认证制度,推动开展网络专用设备和网络安全产品认证工作,提升网络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围绕国家重大活动提供质量认证服务保障,北京冬奥组委会获得大型活动可持续管理体系认证,形成具有北京冬奥特色的“三标一体”可持续性管理体系,赛事承办能力得到国际承认。开展食源性兴奋剂检验检测资质认定,为第七届军运会提供技术支持。配合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为相关机构应对疫情及时提供检测能力认可。通过举办世界认可日、检验检测开放日、有机认证宣传周、服务认证体验周等活动,提升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效果。三是助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地方通过第三方认证方式,培育“浙江制造”“丽水山耕”“上海品牌”“泰山品质”“蒙字标”等一批区域质量品牌。全国共有129个县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其中27个示范区、102个创建区),经验成果在全国乡村振兴会议上交流推广。结合各地产业特点,支持地方政府建立15个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联合发展改革委启动8个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浙江成为全国首个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综合改革试点省,积极开发公共机构绿色中心数据服务、民宿服务等新型认证。湖南、安徽、四川推动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四是支持小微企业提升管理水平。针对小微企业质量管理薄弱的现状,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行动,组织调研15052家企业质量管理状况,为11万名企业员工提供免费培训,制定16份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指南,选取5个行业的54家企业开展试点验证,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质量管理痛点问题,相关成果在第16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上专题发布。江苏出台《质量认证帮扶助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实施方案》,探索小微企业认证帮扶。五是积极促进外贸便利化。妥善做好入境CCC产品免办工作,将原有8项申请条件合并为5项,压缩审核时限至5个工作日以内,累计受理CCC免办申请42881件、核发CCC免办证明39018张。上海创设CCC 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以优质服务保障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与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发展的意见》,有效解决“国五”排放平行进口汽车积压问题,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贸易发展。
(四)国际合作结出新硕果。一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新成果。制定《共同推动认证认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愿景与行动》三年计划,统筹认证认可领域“一带一路”合作;与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意大利农机委员会签署农机认证合作协议,成为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283项成果之一;开展国际交流、培训、磋商等合作项目10余个,与蒙古、缅甸、伊朗、沙特等国进行合作磋商,为古巴、乌兹别克斯坦等12个国家提供认证认可培训,推介中国认证认可优良实践。组织实施国际能力验证项目,共邀请23个国家56家食品检验机构参加,有效提升中国检验检测的国际影响力。二是双边合作机制的领域不断深化。新签署双边合作协议2份,累计与35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合作协议123份。与古巴、秘鲁签署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合作备忘录。召开中德合格评定合作工作组年会,推进双方在绿色产品认证、汽车安全、良好实验室操作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召开中韩合格评定分委会年会,双方就互认升级思路达成一致;开展中挪、中新(西兰)合格评定互认谈判,推动电子电器产品互认;扩大内地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业务对港澳开放,达成推进内地与港澳电子电器产品互认共识。三是多边合作机制的国际影响持续提升。新增国际组织任职5人次,1人次获IEC1906奖,向相关国际组织提交年度提案3件。完善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合格评定国内运作机制,放开国内机构加入IEC合格评定体系的数量限制,对外推荐5家。推动全球食品安全倡议(GFSI)继续承认我国HACCP认证制度。组织制定国际认可论坛(IAF)战略计划。我国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得到全球范围的承认。参与主办第83届IEC大会,举办多场合格评定会谈以及合格评定国际论坛等中国特色活动,合格评定成为本届大会的关注热点。成功举办首届中国认可与检验检测国际论坛,促进合格评定互认。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合格评定委员会(ISO/CASCO)年会上推介中国合格评定实践经验,获得国际同行好评,ISO/CASCO专门致信感谢。
(五)自身建设呈现新面貌。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工夫,《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为质量认证全球大家庭建设贡献中国力量》2篇理论文章在中国质量报、人民网、“学习强国”等媒体平台发表,推动了理论学习的深入。二是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加强党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全面加强思想政治、组织制度和作风纪律建设。组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大调研活动,开展实地调研50余次,走访服务对象和基层单位400余家,征求意见1000余条,及时解决地方基层在CCC免办、执法办案等方面的困难。认真落实主题教育整改措施,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制定认监委工作规则,强化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四是切实加强认证检测监管能力建设。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认证监管职责和监管要求;编印《认证监管培训教材》《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实用手册》并印发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举办“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检验检测资质认定与监管”“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先后对1700余名监管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了基层一线的认证检测监管能力。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和广大从业机构开拓奋进的结果,也是各部门、各地方、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看到工作中的不足。主要是:改革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深化改革的成效还不够显著;服务供给的总体质量还不够高,从业机构“小散弱”现象仍然突出,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国际化程度仍然较低,服务对外贸易和对外开放的潜力有待进一步发挥;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还比较滞后。我们要以问题为导向,在今后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二、紧扣全局推进工作
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形势及任务作出了重大判断、重大部署,这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从系统论出发优化经济治理方式,加强全局观念,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推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加快发展,必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其思想精髓和方法论,着眼全局来思考问题,紧扣全局来推进工作。
(一)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上展现新作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之所以有今天的发展,原因就在于这项工作源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不断适应国家质量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着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要求我们准确把握、抓好落实。首先,要围绕大局,查找工作差距。查找差距,就是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努力方向。随着我国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日趋复杂,对我们的观念意识、工作方式和工作能力等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还会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对照中央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我们有没有及时跟进?我们的各项工作安排,与国家战略要求结合得紧不紧?有没有出现“两张皮”现象?实际工作中哪些方面与中央精神和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只有把差距查找出来,针对问题加以解决,各项工作才能不断改进,服务大局能力才能不断提升。其次,要围绕大局,理清工作思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根本要求。中央提出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显著增强我国经济的质量优势。我们要认真思考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作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如何适应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质量提升举措?如何适应产业和消费升级的需求,提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供给水平?做好今年经济工作,中央提出要完善和强化“六稳”举措,要依靠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们要认真思考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如何积极跟进?比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是稳就业、稳增长、稳外贸的重要力量,是市场活力的重要源泉。最近,中央专门出台支持民营经济“28条”,再次释放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强烈信号。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如何发挥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良好监管环境和专业服务?如何支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的民营机构发展?这些都需要我们从大局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此外,要围绕大局,找准工作突破口。找准突破口,是带动整体工作的关键环节。要把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突破口,中央提出的防范风险、污染防治、精准扶贫等“三大攻坚战”,老百姓关心的食品安全、假冒伪劣、个人信息泄漏等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这些方面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大有可为;要把工作关联面大、带动性强的问题作为突破口,比如强制性产品认证改革,直接关系到几万家生产企业、几千亿元的产业规模,通过改革可以降低众多企业负担,带动上下游多个产业降负增效。总之,我们要有同向发力的意识和方法,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落实中央决策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
(二)要围绕统一市场监管体制要求,在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效能上发挥重要作用。机构改革之后,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与以往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纳入到了统一市场监管体制之中。作为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要主动融入市场监管各项职能工作当中,在提升综合监管效能上发挥应有作用。首先,要准确把握市场监管工作的新要求。肖亚庆同志在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要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守住安全放心底线、增添发展质量成色、营造良好监管环境,努力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服务大局的使命担当;同时强调今年要突出抓好十项重点工作。这些都是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我们要自觉对标对表、主动贴紧贴实,要把问题研究透、把工作做扎实、把成效显出来。其次,要为统一市场监管提供支撑。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是监管链条中的重要一环,与其他监管环节有着紧密联系。要发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市场建立和传递信任的独特作用,为市场准入、质量监管、信用监管、消费维权、执法打假等各项监管职能提供技术支撑和可靠依据。要深入探索服务市场综合监管的方式方法,以更加规范的程序、更加专业的能力和更加可靠的结果,降低监管成本、减少监管风险、提高监管效能。同时,要综合运用各种市场监管手段,提高自身监管效能。市场监管是一个有机整体,各业务领域不是独立体系,要发挥统一市场监管体制的综合优势,强化综合施策、综合治理,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执法稽查、标准化等各项职能手段,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总之,我们要有体系作战的意识和方法,依托“大市场,大监管”格局,更好发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市场监管中的职能作用。
(三)要围绕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在推进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上持续加大力度。在去年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上,我们提出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国际化的制度特点、专业化的发展要求、集约化的发展路径、规范化的监管理念”的“五化”工作目标。一年来的实践证明,“五化”的提出,起到了厘清思路、统一行动的作用。当然,实现这些目标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我们付出长期艰辛的努力,坚持不懈地加以深化。市场化改革要有新突破。着力减少政府部门对市场的直接干预,在推进从业机构市场化改革上迈出新步伐,进一步激发行业发展的活力。国际化发展要有新成果。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更加注重多双边合作机制的常态化推进,更加注重主动搭建国际合作平台,更加注重推动我国合格评定机构、服务和制度走出去,为推动构建合格评定全球大家庭贡献中国力量。专业化提升要有新水平。坚持把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在简化行政准入程序的同时,不能放松专业要求。要建立健全专业化能力提升机制,引导从业机构及人员走专业化发展之路。集约化整合要有新举措。要发挥政策引导和规划引领的作用,支持各类机构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做强做大做优,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培育知名机构品牌,扭转行业“小散弱”局面。规范化监管要有新局面。一方面要推进行业主体的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从业机构和人员的行为,促进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另一方面要推进制度体系的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界定监管事项、监管权责、监管程序,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总之,我们要有目标引领的意识和方法,以“五化”为聚焦点,把握好事业发展的目标方向。
三、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的发展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提高供给质量,着力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构建更加科学完善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要重点抓好以下11项工作:
(一)狠抓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制度建设。加快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步伐,完善制度体系,使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市场监管的效能。一是要着力加强法规规章制修订。全面梳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立改废”计划,重点抓好《认证认可条例》修订,加快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认可机构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等制修订工作,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管理制度。二是要着力抓好合格评定体系的顶层设计。组织清理涉及认证、检验检测的行政许可和行业评价制度,清理、整合、规范现有认证事项,推动面向社会的第三方技术评价向认证制度转变;统筹推进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领域各项制度建设,系统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一般工业产品认证、食品农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和服务认证等制度体系,依法界定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范围,规范认证认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国际国内合格评定标准化工作的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对合格评定活动的对接支撑能力。三是要着力补齐制度短板。重点抓好认证人员管理、认证评价关键技术、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等制度建设,研究制定质量认证制度规范、认证培育区域质量品牌工作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弥补制度空白和监管盲区。
(二)推进从业机构资质准入“证照分离”改革。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部署,扎实做好从业机构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在总结自贸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适时向全国推开。一是着力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改革。科学合理确定认证领域和认证风险,并实施分类准入管理,对申请从事一般认证领域的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对申请从事国家统一推行认证领域的事项,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细化审批要求,优化审批程序,精简申请材料。同时,推动全国范围内取消外资机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全面落实国民待遇。二是着力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制度改革。推动全国范围内取消从事强制性认证活动检查机构指定的审批制度,简化从事强制性认证活动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指定的申请材料。同时,扩大日常指定实施范围,引导从业机构通过适度竞争优化服务。三是着力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对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能力实行告知承诺,进一步简化资质认定程序,逐步实现资质认定范围清单管理和检验检测机构“一家一证”。“证照分离”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举措,直接关系到营商环境和市场活力,我们务必高度重视,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好、落实到位。
(三)深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专题调研,总结推广各地改革经验,研究制定深化事业性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改革的政策措施。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加快国有机构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战略性重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形成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模式,分类分批分阶段推动改革。
(四)强化认证检测市场监管整治。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要彰显“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本质属性,首先要保证自身工作的诚信度和公正性,营造优胜劣汰的监管环境。一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制定抽查计划,合理确定抽查事项和比例,科学实施抽查检查,规范和优化监督检查流程,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针对重点领域,完善从业机构监督检查和认证有效性抽查工作,提高监管效能。二是加快构建风险监测预警和追溯机制。根据合规性、公正性、专业性、有效性等因素,合理确定风险点和风险指标,妥善做好风险研判、风险预警、风险处置等工作,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及时指导从业机构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夯实从业机构的主体责任。三是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不出假证书、假报告是从业机构及人员的底线,也是红线。要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及时公开检查结果,依法公示处罚信息,严格失信惩戒措施,建立行业退出机制。今年要结合整治查处结果,公布一批严重失信的“黑名单”。切实加大行业乱象惩戒力度。
(五)促进国计民生重点领域质量提升。以市场需求、产业需求、消费需求为导向,聚焦国计民生重点领域,着力发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质量基础作用,优化市场供给,更好地满足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一是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在食品农产品、消费品、工业品和服务业领域,及其包装、运输工具、能源装备、生态环境设施等重点领域,鼓励研发高于行业通行质量要求的高端品质认证项目,重点加大绿色产品、有机产品、智能家电、金融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旅游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认证力度,有序引导各地运用认证手段培育区域质量品牌,促进产业和消费提质升级。二是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加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步伐,选择重点行业试点建立行业特色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度,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大型活动可持续管理等新型管理体系认证,扩大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的覆盖面和行业适用性。三是积极推进国家重点领域检测认证体系建设。围绕国家重点战略,加快构建网络和信息安全检测认证体系、北斗导航检测认证体系、中医药检测认证体系等建设步伐,提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对重点战略、重点产业的支撑能力;围绕民生重点领域,在食品、儿童玩具、电子电器、轻工纺织、建工建材等领域组织实施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技能竞赛、现场盲样考核等活动,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六)支持民营机构和中小企业发展。我们要充分认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把中央方针政策落实好,让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成为加快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助推器”。一是要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提升行动。认真总结5个行业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试点的经验成果,制定发布《中小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估指南》《典型行业关键质量管控过程应用指南》等一批指导中小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标准指南,宣传推广一批中小企业应用质量管理体系的典型经验,举办推进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论坛,促进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二是要优化中小企业“一站式”服务。鼓励引导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制定针对小微企业特点的合格评定解决方案,为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增加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降低服务收费。三是支持民营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做强做大做优。一方面,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在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基础上,优化认证机构审批“告知承诺”、强制性认证“自我声明”等程序要求,消除“隐形门槛”;另一方面,积极推动民营机构集约发展,开展“初创机构能力提升工程”,鼓励民营机构通过组建认证检测联盟方式壮大实力,提高民营机构参与标准制定、国际互认的力度。
(七)引导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领域示范创建活动。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创建活动,助推地方经济转型发展。一是积极稳妥推进质量认证示范区建设。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规范各类示范创建活动的政策精神,研究制定质量认证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总结有机产品认证等示范区创建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依托重点产业自主开展质量认证示范区创建,将示范创建与区域质量品牌培育工作结合起来,增强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效。二是统筹推进“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和“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研究起草推进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意见,调整、优化、规范国家质检中心建设,重点建设一批战略新兴产业国家质检中心。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加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和知识产权等“一体化”建设,提升“一站式”服务能力。
(八)完善合格评定国际合作体系。应对国际贸易壁垒,便利对外贸易交往,需要我们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积极推动合格评定国际合作互认,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合作对象和合作渠道,持续深化多双边合作互认成果。一是要强化国际合作的统筹协调。统筹制定合格评定领域国际合作安排和外事计划,组织制定《共同推动认证认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愿景与行动实施计划(2020-2022)》,形成国际国内联动、多双边合作并进的格局。二是要拓展国际合作的机制平台。深度参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实验室合作组织(ILAC)等国际组织的合格评定活动,积极推荐国际组织任职,充分反映我方利益诉求,提升我国在国际合格评定界的话语权;完善IEC合格评定体系国内运作机制,开展互认扩项可行性研究,提升企业参与度和产业融合度。三是要深化国际合作的对象领域。加强中德、中欧、中美、中俄、中韩等双边固定机制合作,推动国际电工委员会防爆电气产品认证体系(IECEx)与欧盟防爆指令(ATEX)的比对合作,落实我与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意大利农机委员会的农机认证合作协议,推动相关产品的认证结果采信互认,提升国际贸易便利度;积极参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的国际合作交流活动,引入国际先进经验与做法,宣传我国合格评定优良实践,助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走出去”。加强与俄、德、英、韩、日等国家的能力验证技术合作,邀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验室参与,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强我国化学品领域良好实验室规范(GLP)体制建设,积极推动我国加入经合组织良好实验室规范数据互认协议,推动中国化学品GLP测试数据的国际互认。
(九)抓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信息化平台整合升级。围绕国家电子政务平台和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统筹推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行业监管和业务发展水平。一是要加强信息化平台的整体设计和统筹管理。坚持统筹谋划、统筹管理,组织开展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信息化建设专题调研,充分了解各方需求,研究制定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案,开展认监委网站改版升级和信息化系统整合优化工作,规范数据格式和数据端口,实现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数据资源的整合集中,打通“数据孤岛”。二是重点打造智慧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构建智慧监管信息平台,加大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关键信息的监测力度,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强化认证证书、检测能力和检测报告真伪查询等功能,便利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
(十)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坚持“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原则,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地方、各方面的积极性,最大程度凝聚思想共识和工作合力。一是要健全部际协作机制。根据机构改革后实际情况,重新组建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创新部际协作方式,拓展部际协作领域,以《认证认可条例》修订、“十四五”规划编制等为抓手,提升部际协作的实效。二是要健全地方联动机制。以推动各地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为抓手,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制,出台配套政策,推动质量认证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结合质量工作考核,组织开展质量认证体系建设评价工作,协调解决各地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离不开各部门、各级地方政府的支持,我们要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为各地方、各部门广泛开展这项工作提供良好服务。
(十一)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政治机关建设。要把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贯穿于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始终,发挥政治建设的统领作用,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队伍。二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加强认证检测监管队伍自身建设,厘清压实认证检测监管职责。在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认证检测监管系列培训,针对基层监管人员专业知识和监管技能不足的问题,充实培训教材,分层级、分领域加大培训指导力度,不断提高地方特别是基层一线的认证检测监管能力。三是加强从业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推进认证人员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认证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队伍建设,优化评审员培训选派和现场评审机制,提升评审员队伍的能力素质。加强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标准创新能力。
同志们,在新形势下,我们必须有新作为。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改革发展,为开创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