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性认证规则

  一、上报范围

  所有从事自愿性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均应及时、准确、全面备案国家认监委尚未制定发布、认证机构自行制定或实施的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等认证类别的认证规则信息。

  二、上报时间

  各认证机构应当在认证规则发布、修订后30日内或认证规则废止(注销)后5日内,通过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上报平台提交认证规则备案或者注销备案。

  三、上报人员

  各认证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认证规则备案并在统一上报平台进行登记,若备案人员有变动,应及时对系统用户信息进行更新。

  四、上报内容

  具体上报内容及要求见《认证机构自愿性认证规则备案规范》。

  五、备案方式

  用户登录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上报平台(http://report.cnca.cn),选择“认证规则备案”菜单,下载EXCEL模板文件填写后进行提交备案。

  六、备案依据

  《国家认监委关于认证规则备案的公告》(认监委2015年第18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