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体系及服务认证证书、审核计划及审核结果信息

  一、上报范围

  所有从事管理体系及服务认证的认证机构均应及时、准确、全面报送管理体系及服务认证相关的信息。

  二、上报时间

  认证机构应根据管理体系及服务认证信息变化情况实时报告,当月数据不迟于下个月10日报告(遇法定节假日不再顺延)。

  三、上报人员

  各认证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告并在统一上报平台进行登记,若信息报告人员有变动,应及时对系统用户信息进行更新。

  四、上报内容

  管理体系及服务认证业务信息使用EXCEL文件进行报告,分成“审核计划信息表”、“证书信息表”、“审核结果信息表”和“能源绩效信息表”(涉及能源管理体系需上报)4张表。

  具体内容及要求见《认证机构管理体系及服务认证信息报告规范》。

  五、上报方式

  用户登录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上报平台(http://report.cnca.cn),上传Excel文件和ZIP压缩包,通过上传文件、读取数据、验证数据、提交数据等步骤来完成数据上报,当看到“上报成功”提示后,表示数据已上报成功。(Excel模板、系统使用说明可在系统中下载查看。)

  六、上报依据: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认监委2014年第5号公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认监委2014年第21号公告)、《关于发布自愿性认证业务分类目录及主要审批条件的公告》(认监委2014年第38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