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机构年度工作报告

  一、上报时间

  各认证机构应在每年认监委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上报工作。

  二、上报人员

  各认证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年度报告并在统一上报平台进行登记,若年度报告人员有变动,应及时对系统用户信息进行更新。

  三、上报内容

  各认证机构应上报认证机构年度报告EXCEL文件(包括《认证机构年度审核登记表》、《认证机构业务统计表》、《认证机构人员统计表》)和4个附件(认证机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所有专职认证人员的专职证明、认证机构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证明、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上报内容及要求见《认证机构年度报告上报规范》。

  四、上报方式

  通过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上报平台(http://report.cnca.cn),使用“年度报告与信息备案”菜单下的“年度工作报告”功能模块,上报年度报告信息。(系统使用说明可在系统中下载查看)

  六、上报依据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质检总局令第164号)、《国家认监委关于报送2014年度认证机构工作报告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