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CCC免办业务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1.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2.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3.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

  4.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

  5.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6.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

  7.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8.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二、申请要求

  符合以上条件的《目录》中的产品,生产厂商、进口商、销售商或其代理人可向有关质检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申请书、证明符合免办条件的证明材料、责任担保书、产品符合性声明(包括型式试验报告)等资料,经批准获得《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CCC免办管理系统(http://cccmb.cnca.cn/cccmb)提交材料。

  四、审批依据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认监委2005年第3号公告